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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三年后。

  大西北的星空,亮得像能盖住旧事。

  研究所的发射基地外,巨大的轰鸣声响彻云霄。

  倒计时结束,我们团队参与研发的航天探测器成功升空,拖着耀眼尾焰,刺破夜幕。

  控制室里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呼。

  程聿摘下耳麦,穿过人群,走到我面前。

  他牵起我的手,将一枚素圈戒指,轻轻套进我的无名指。

  “夏知槿同志。”

  他眼神深邃而明亮,倒映着窗外升空的火光。

  “这枚戒指,是用这次火箭报废的钛合金边角料打磨的。”

  “伴飞卫星的芯片底座上,我刻了我们的名字。”

  “它会替我们飞很久。”

  程聿握紧我的手。

  “你愿意,在这片黄沙漫天的戈壁滩上,做我一辈子的战友和妻子吗?”

  我看着指间那枚没有钻石、却比任何珠宝都坚硬的钛合金戒指,笑着流下眼泪。

  “我愿意。”

  而远在两千公里外的南方城市。

  宋清晏在那场重病中活了下来,切掉了三分之二的胃。

  但他早已退出作家协会。

  自从我走后,他再也没有写出过哪怕一行有灵魂的文字。

  那些被粉丝吹捧的灵感,也跟着干了。

  曾经意气风发的大才子,变成了出版界江郎才尽的笑柄。

  悔恨排不出去,他开始酗酒。

  每一个胃痛到在地上打滚的深夜。

  他都会攥着用胶带拼凑起来的情书,在黑暗里无声痛哭。

  可惜,这世上从来没有一种后悔药。

  能让被大雨彻底冲刷过的灰烬,重新燃起曾经的火光。

  我转头看向窗外的星空。

  收紧了握在程聿掌心里的手指。

  大步走进了属于我们的烟火人生。